收银员上班时间拿瓜子被罚5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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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6日09:39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 ||||||||
实习记者胥欣【金陵晚报报道】收银员吴小姐在上班时间拿了一袋散装瓜子进金融室,此举被超市保安目睹,超市对吴小姐做出离职及罚款500元的处罚。吴小姐打进本报法援热线询问:超市的处罚有法律依据吗?吴小姐介绍,今年2月7日下午,在某超市上班的吴小姐换好工作服后,去金融室领零钱的途中,吴小姐突然想起来要帮朋友带包瓜子,于是吴小姐称了一袋瓜子顺手放在自己的工作袋中,准备一会儿去收银台付账。结果当吴小姐刚走进金融室时,就有保安叫住了吴小姐,原来吴小姐的举动被保安看见。超市认为其行为属于偷窃,
律师意见 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的钱苏平、徐明珠律师认为在本案中,对于罚款,如果单位的制度有明确规定,且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单位对员工的盗窃行为可以给予行政处罚或经济处罚,但罚款金额要参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20%。 至于吴小姐被超市扣罚的工资,吴小姐可以向鼓楼区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编辑 米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