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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三次重考试大吨小标重核定 辽宁将严管重罚超载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6日10:04 沈阳晚报

  本报讯(记者吴妍焱)4月1日起,辽宁超限整治将更加严格。3月25日,记者了解到,超限超载的车辆将被严管重罚,同时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这意味着对有着交通事故“头号杀手”之称的超限,辽宁要采取“铁”的手腕了。

  超限车辆将被严管重罚

  据辽宁省交通部门的负责人介绍,与去年整治超载办法不同,4月1日起,交通、公安联合执法时,对路面执法将采取“高压”态势,适时对超限超载车辆实行严管重罚,而原规定的第一次不罚款、每次罚款最高不超过1000元等临时措施不再执行。

  《通知》中要求,对于超限超载违法记录次数超过3次的营运驾驶员,要责令其参加不少于一周的货运法律法规、货物装载等基本知识的培训,并重新考试;对于有超限超载登记的营运货车超过总数5%的运输企业,要向社会公布,并责令其停业整顿。对有擅自改变车厢长度或栏板高度等改装营运货车行为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擅自改装机动车辆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要责令改正;有违法收入的,没收违法收入,并处违法收入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收入或违法收入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允许超限超载车辆出站的道路运输站(场),应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大吨小标重新核定

  4月1日起,辽宁将全面执行《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国标,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一律不许上牌,已经上牌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4月1日后新生产的“大吨小标”车辆,生产、改装厂家要召回车辆,并承担车辆所有人的损失。对生产“大吨小标”车辆和非法改装的厂家和有关单位进行严厉处罚。立法规范超限超载

  据交通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介绍,严重超限超载车辆责任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这是这次执法与去年相比最大的不同。此外,这是《通知》所传达的精神与去年相比最大的不同,此外,《公路保护条例》也已纳入国家的立法计划,这些条例将使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据悉,按照《刑法》等有关规定,对于对桥梁和重要公路设施造成严重破坏的超限超载车辆,要依法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农产品从源头监管

  虽然对于鲜活农产品运输仍旧执行不扣车、不卸载、不罚款的政策。但是,交通部门决定,这些超限超载的违法信息要通报给车辆注册地有关部门,由车辆注册地公安、交通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要点的规定进行处罚。与此同时,加强源头管理,不允许超限超载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上路。记者电话:8166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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