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强令冒险作业工人有权拒绝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6日10:59 燕赵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崔虹赵晓华)9月1日起,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可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昨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中特别强调,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的拒绝行为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此外,从业人员还有权了解其作业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