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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运费20万 转手拿去还欠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6日11:24 今晚报

  本报讯 (记者孙筠通讯员矫健陈善来)一男子自称总经理与某货代公司签运输合同,而后骗取运输费20万元。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日前对这名涉嫌合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犯罪嫌疑人凌某某,男,55岁。2004年,凌某某在与中国外运某国际货运代理公司接触过程中,自称是天津华昌实业开发中心总经理。凌某某还用伪造的营业执照,带领中国外
运某国际货运代理公司有关人员参观天津华昌实业相关办公场地,骗取了中国外运某国际货运代理公司的信任。随后,凌某某与该公司签订运输合同,并以为货运代理公司将9台气体压缩机从天津港运至某油田为名,收取运输费13万元。凌某某在一无运输资质,二没办理运输证的情况下,到达装货现场。在发现其中2件货物超高后,凌某某又让货运代理公司签订补充合同,再次收取预付运输费7万元。其后,凌某某仍不履行合同,继续以无端的理由索要运输费用,致使货物无法启运。而凌某某骗取的20万元中的7.8万元已用于归还个人欠款。后凌某某被警方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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