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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扔钱?是圈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6日11:24 今晚报

  本报讯先往地上扔小面额现金吸引人注意,再趁事主不备盗取财物,一男子日前伙同他人用此手段在网吧内实施盗窃时被抓获。河西区法院审理后以盗窃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1年,罚金人民币2000元。

  45岁的张某来自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初中文化,无业。2004年11月15日15时许,经事先预谋,张某伙同施某、马某、张某(均在逃)及王某(另案处理)在本市河西区增进道一
网吧内,由施某采用往地上扔小面额现金的方法吸引事主曹某的注意,张某则趁机将曹某放在电脑桌上的一部手机窃走。后几人将变卖所得赃款瓜分。当月24日15时许,张某故技重施,伙同张某、王某、刘某(另案处理)在河西区体院北一家网吧内,窃得一事主三星手机一部。事主发现遭窃后迅速反应过来,将已经逃出网吧的张某抓住。

  法院另查明,张某还曾于2004年11月14日18时许,伙同施某、马某、张某等人,经预谋后,由王某驾车到本市河东区大直沽一饭店内,窃得一事主女式书包一个,内有现金人民币900元。(孙启明邢泉 西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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