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廊老板真“拽”唆使同伙重伤路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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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6日11:40 兰州新闻网 | ||||||||
本报讯3月24日上午,城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指使同伙伤害他人的案件。王某因涉嫌曾在一年多前受发廊老板指使,打伤受害人夏元福的脾脏而被拉上公堂,接受法庭的审判。夏元福向被告赔偿各种费用共计12万余元。 2003年11月3日下午14时许,四川来兰做生意的夏元福路经平凉路一发廊时,发廊门口的几名女子向他招手。夏元福说:“不要叫了,我在找我的老乡。”其中一发廊女说:“你
作者:晚报记者齐兴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