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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廊老板真“拽”唆使同伙重伤路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6日11:40 兰州新闻网

  本报讯3月24日上午,城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指使同伙伤害他人的案件。王某因涉嫌曾在一年多前受发廊老板指使,打伤受害人夏元福的脾脏而被拉上公堂,接受法庭的审判。夏元福向被告赔偿各种费用共计12万余元。

  2003年11月3日下午14时许,四川来兰做生意的夏元福路经平凉路一发廊时,发廊门口的几名女子向他招手。夏元福说:“不要叫了,我在找我的老乡。”其中一发廊女说:“你
老乡在里面,他已经看见你了。”夏元福信以为真,便跟发廊女走了进去。不料,刚走进包厢,一发廊女就抱住夏元福,并在他身上乱摸。夏元福见状,慌忙挣脱准备离开,但发廊女老板非要其留下20元包厢费。夏执意不肯,几名男子冲了进来,伙同发廊老板将夏元福拉出发廊,手持铁棍将其打翻在地。经医院诊断,夏元福的脾脏被打破裂,身上多处受伤,医院为其进行了脾脏摘除手术。后经兰州市公安局鉴定,夏元福所受伤为重伤。因打人者全部逃离,此后近一年里,案件没有进展。2004年底,涉嫌参与夏元福伤害案而受到网上追逃的王某在山东老家被抓获。

  作者:晚报记者齐兴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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