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名南美大盗罪行“敲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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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6日22:46 新民晚报 | ||||||||
“5·13”钻石盗窃案昨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25名南美大盗罪行“敲定” 本报讯(通讯员高远记者宋宁华)昨天,市高院对“5·13”上海世贸商城钻石盗窃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依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刑事终审裁定。 参与“5·13”上海世贸商城钻石盗窃案的25名被告均是哥伦比亚、秘鲁、哥斯达黎加
市一中院经审理认为,他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我国境内分别结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且数额特别巨大。根据各被告人在犯罪中所处的地位、作用及到案后的认罪态度,该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各被告人有期徒刑15年至1年,判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至5000元,并处驱逐出境。一审判决后,部分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市高院经二审审理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依法作出上述终审裁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