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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不给钱浴客被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7日02:01 大连晚报

  消费不给钱浴客被拘留通讯员 赵双玲 记者 化冰

  本报讯明明兜里没有一分钱,却装富翁到洗浴中心消费了2000元。日前,沙河口区公安分局南沙派出所将对经常在洗浴中心赖账的高某予以拘留15天的处罚。

  3月21日23时35分,南沙派出所巡警接到报警电话,称一人在某洗浴中心消费了2000元
,竟然拒绝付账,还想溜走。接警后,巡警和巡防队员来到现场。经了解,今年44岁的高某,是吉林来大连的打工人员。当日下午在该洗浴中心消费了2000元,到了晚上不给钱就想走。无奈,洗浴中心人员只好报警。最后,公安机关依法给予他拘留15天的处理。

  作者:通讯员 赵双玲 记者 化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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