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逃犯落网 补缴赔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7日07:50 扬子晚报

  本报讯去年9月,一居民到莫愁湖公园钓鱼被打成重伤。案发后,行凶者孙晓平在逃,其同案犯解某以及鱼塘承包人、公园被受害人诉至法院,被判赔近6万元。一周前,落网的孙晓平被法院判刑,将面临同案犯和公园方面的民事追偿。

  44岁的孙晓平因盗窃、贩毒“四进宫”,刑满释放后受雇于公园垂钓中心做保安。去年9月7日下午,家住莫愁湖附近的居民高某到公园钓鱼,被孙晓平和其朋友解某发现。孙晓
平和解某暴殴高某,鱼塘承包人张某又冒充公园“保安主任”,出面让高某交500元“罚款”。最终,高妻请人说情,才将丈夫领回。

  公安机关接到高某报警后,将解某抓获归案,而孙晓平在逃。经法医鉴定,高某被打构成十级伤残。法院判处解某有期徒刑5年;赔偿高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5.9万余元;鱼塘承包人张某、莫愁湖公园对上述赔偿款项负连带赔偿责任。

  一周前,落网的孙晓平被建邺区法院判刑五年六个月,由于对受害人高某的赔偿已有他人“垫付”了一部分,他还面临民事追偿。(文中人物均为化名)(黄南)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双响炮
诠释爱情经典漫画
水蓝幸福
海螺爱情精彩图片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