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天室?大淫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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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7日08:31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以一家工贸商行名义开设的“佳佳聊天室”,竟是一个淫窝。日前,这个淫窝的管理者被市二中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至5年不等。 2003年7月至2004年8月间,许小萍和王柱舜先后在本市水电路和沪太路以上海申安工贸商行的名义开设“佳佳聊天室”。许小萍任公司业务主管,王柱舜任经理,沈慧蓉负责联系客户。在这一年间,这伙人通过登报招聘录用了十多名小姐,以聊天为名从事卖淫活动。
法院认定许小萍的行为构成组织卖淫罪,王、沈二人行为已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梁宗闻歌(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