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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洗澡摔伤顾客 洗浴中心不能免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7日09:2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合肥报业网新华社郑州3月26日专电一位老人在享受浴池提供的免费洗澡服务时,不慎滑倒摔伤。洗浴中心能否因为提供免费服务而免责呢?日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被告郑州市金水区凯胜港湾洗浴中心赔偿原告宋某医疗费及护理费共计1679.3元。

  2003年8月26日,为庆祝开业一周年,港湾洗浴中心开展了免费洗浴活动。在参加免费
洗浴活动时,因洗浴中心台阶太滑,年近八旬的郑州市民宋某不慎摔倒,当时即不能走动。经医院诊断为左侧股骨颈骨折,花去医疗费1000多元。宋某因赔偿问题多次与洗浴中心协商未果,于2004年底一纸诉状将洗浴中心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医疗费3200元,护理费500元。

  法院审理认为,宋某在洗浴中心洗澡,洗浴中心有责任保证宋某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害,且该责任不因服务是免费的而免除。因此,宋某在洗浴过程中滑倒摔伤,被告应对其受损伤的事实负全部责任,故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和护理费的合理部分应予以支持。鉴于宋某年事已高,根据伤情确需护理,对宋某要求赔偿护理费500元的请求,法院也应予以支持。法院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李钧德、党玉红)

  (来源:合肥报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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