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没有发票拒付房租 房客一审被判付清欠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8日04:30 东方网

  东方网3月28日消息:因房东未提供发票,房客拒绝支付租金。为此,房东将房客告上法庭。日前,杨浦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支持房东的诉请。

  去年9月15日,尹某与钱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钱某承租尹某房屋,房租为每月1950元。双方还约定,钱某不可装修房屋和改动房屋的任何结构,如果钱某逾期十五天未交付房租或杂费,尹某有权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之后,钱某先支付了两个月的租金3900元,尹某出具了收条。自去年12月起,双方因为租金发票问题发生纠纷,钱某以没有发票为由拒付租金。今年1月,尹某将钱某诉至法院,要求判决终止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且钱某立即迁出其房屋并付清欠租。钱某则认为,尹某不愿提供发票,是其单方面阻挠合同的履行,此外,他自费对房屋进行了装修,故不同意尹某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本案中,双方合同中并未对租金发票的出具作出特别约定,租金发票的出具作为法定义务仅是合同的附随义务,而支付租金是钱某应履行的主要合同义务。据此,法院做出上述判决。

  作者:李学兵

  (来源:解放日报)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百事音乐风云榜投票
严查苏丹红食品
房贷利率上调
F1新赛季 围棋春兰杯
骑士号帆船欧亚航海
安徒生诞辰200周年
购房贷款提前还贷指南
北京在售楼盘分布图
《新浪之道》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