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全面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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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8日11:18 中国西藏新闻网 | ||||||||
日前,记者从西藏自治区商务厅相关部门获悉,自3月24日起,西藏开始全面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 为防止市场出现倒卖批文现象,对在2004年9月底前由原区经贸委和区商务厅审批的加油站,在今年5月份未开工建设10月底仍未建成验收的,原批复作废,不得再进行建设。
从今年开始,所有已批和待批的成品油零售企业,必须自主经营不得低于3年,期间不得转让或出售,违者依照有关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西藏对成品油零售企业实行自治区和地市两级交叉年检制度。单年由自治区商务主管部门委托各地市负责办理年检;双年由自治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年检。成品油批发企业和仓储企业的年检由自治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年检时间,今年定在7月份,以后在每年的1月份进行。 作者:董昌俊 (来源:西藏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