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趁妻子回娘家卖房引出四场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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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8日11:29 新文化报 | ||||||||
2004年3月,家住敦化市的刘淑芬(化名)回娘家种木耳菌,可当她返回家时,发现家里竟然住着一个陌生女子,一问才知道,原来丈夫竟然在她回娘家期间将房子卖了。她找到丈夫,丈夫竟然说房子产权上是他的名字,他有权卖房。无家可归的刘淑芬无奈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中止卖房契约。妻子告丈夫卖房合同无效 法院经审理查明:刘淑芬和赵大海于(化名)2001年12月结婚,生有一女。2003年
官司赢了,但买房人李萍却不搬出房子,她认为自己和赵大海之间房屋买卖手续齐全,赵大海夫妻间的问题是他们个人问题,与自己无关,自己不应该承受损失。无奈,刘淑芬只好又将买房人李萍告上法庭,要求她立即搬出自己的房子。法庭判决李萍限期搬迁。买房人要求赔偿损失 买房人李萍无故受了损失,她随后将卖给她房子的赵大海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法庭最终支持了她的要求,判决赵大海限期付给李萍所付的7.5万元房款,并赔偿部分经济损失。妻子要和丈夫离婚 虽然房子要回来了,但丈夫的行为已经让刘淑芬彻底伤了心,刘淑芬再次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离婚。但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离婚理由不充分,予以驳回。目前,丈夫赵大海向妻子刘淑芬道歉,并退赔买房人李萍的损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