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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公证人员去取证 明星维权官司越打越专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8日18:03 新华网

  虽然拥有录音、录像制品复制委托书,但被指称没有尽到审查著作权人证明的义务,浙江和江西的两家音像制品公司以及北京燕丰商场还是被歌唱组合羽·泉告上了法庭,被要求移交或销毁侵权音像制品,并赔偿羽·泉经济损失15万元人民币。今天上午9点30分,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而原告律师高重阳的工作也非常专业。为了证明两被告侵权,原告提供的一份重要证
据就是由两名被告出版的录有羽·泉《最美》、《冷酷到底》等演唱曲目的KTV光盘。为了保证这份证据的“说服力”,原告律师在去年年底发现燕丰商场有这种光盘在卖后,先按兵不动,在请好公证人员后,才在公证人员的公证下购买光盘并取证。高重阳在法庭上陈述,虽然两名被告提供了录音、录像制品复制委托书,但是光盘里很多作品的词、曲作者都是羽·泉,而两名被告没有尽到审查著作权人证明的义务,对羽·泉的词曲著作权以及表演权形成侵权。

  在法庭上,被告的代理人答辩说,按照新闻出版署规定,复制委托书里也有明确阐述,只要委托单位提供真实的复制委托书,复制单位是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截至本报截稿时间,法庭辩论仍未结束。(记者周明杰)(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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