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店不管大小 环保手续要齐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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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00:00 温州都市报 | ||||||||
案件回放 去年,市民伍先生在市区鼓楼商厦开了一家砂锅点心店。后市行政执法局五马中队执法人员在对其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伍先生经营的这家砂锅点心店在投入营业前未向作了环保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执法部门随后责令伍先生停止使用产生污染的设施并处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而伍先生很不理解,认为自己经营的仅是砂锅点心而已,而且还购买了一套
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登记表);其中,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前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登记表)。也就是说即使伍先生的点心店污染不大或不存在污染,但在其经营之前,必须向环保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在环保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营业。同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执法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吴培熙办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