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店面逃避处罚?没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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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00:00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 日前,经过市行政执法局南浦中队的努力,终于将拖了半年多的处罚决定书成功送达到当事人潘某手中。 去年下半年,当事人潘某经营的锦园楼酒店因污水超标排放被执法部门立案查处,当执法队员作出处罚决定向其送达时发现,她已经将店面转让,而且其原来提供的住址也早已拆迁不存在。多次电话联系也均被回绝,显然,当事人潘某想以此逃避处罚。
在近半年的时间里,执法人员没有气馁,几经周折查到潘某的新住址,然后依照法律程序通过邮寄方式向潘某住址送达了行政处罚的事前告知书。虽潘某收到了告知书,却一直没有反应。执法人员随后根据法律程序依法对半年前潘某的违法行为做出罚款3000元的处罚决定,并再次通过邮寄送达的方式向潘某住址寄送行政处罚决定书。但这次处罚决定书因当事人拒收被退回。于是执法人员会同当地社区,直接到潘某家里通过留置送达的方式将处罚决定书送达给当事人潘某手中。 据执法人员介绍,公务文书一般由当事人直接签收或者代收、单位转交等方式送达。也可以委托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当事人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执法人员也可以邀请有关见证人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的方式进行留置送达。甚至采取在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和选取适当的报纸刊登公告相结合的公告方式送达。所以当事人以为拒绝签收执法部门的文件或者采取避而不见的方法,执法部门就拿他没办法的想法是很无知的。陈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