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金该谁监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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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00:00 温州都市报 | ||||||||
吉林省长岭县海青乡海青村,为发展养殖业项目,帮助部分贫困户早日脱贫,从上级财政部门申请到10万元扶贫资金。以10万元计,20户养牛的贫困户每户应发放5000元。然而,9.9万元被村干部还了旧账、发了工资,只有20个大部分与村干部沾亲带故的“贫困户”每户发了50元“封口费”,真正的贫困户一分钱没拿着!(3月27日《中国青年报》) 要说国家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不可谓不重视,对发现的案件都作了认真处理。就说海青的这起案件,县纪委监察局根据检查结果,也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然而,笔
扶贫资金是国家用于扶持贫困地区发展经济或帮助群众解决生活困难的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重点使用”。作为扶贫款的管理者和使用者本应该严格把关用好扶贫资金,帮助群众尽快富裕起来,但事实上并非如此,部分地区账务管理混乱、违规使用救灾资金的现象很严重,一是在审批申请上把关不严,再是对使用情况不闻不问。监管严重缺位,扶贫资金不出问题是偶然的,出问题才是必然的。出问题固然要亡羊补牢,但全程跟踪监管才是防范的关键。 在民间扶贫资金往往被称作救命钱,所以对扶贫资金加强管理和监督有着重要的意义。笔者认为,首先应该建立健全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规章制度,从制度上防止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的现象;其次要建立严密的监管网络体系,发放部门要监管,审批部门要监管,扶贫资金使用者的上级政府部门要监管,形成相互监督的扶贫资金管理网络;第三要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扶贫资金的违法犯罪行为,敢动救命钱就应受到严惩。遐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