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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童酒店玩耍引发火灾 烧死女孩遭索赔221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02:44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陈俊杰)韩国女孩林小雪如果能活到现在,也该13岁了。两个淘气的男孩在北京凯迪克酒店房间内制造了一起火灾,小雪在火灾中身亡。

  昨日上午,事故发生三年后,这起索赔案在市二中院开庭审理。小雪父母向酒店和两个男孩索赔221万元。

  两男孩酒店玩火出命案

  导致小雪离开人世的悲剧发生在2002年7月13日深夜,小雪当时10岁,而两个男孩分别是13岁和14岁。

  小雪的父母昨日没有出庭,委托了两位朋友出庭参加诉讼。他们向法院递交的起诉书中显示,小雪是跟随韩国旅游团来北京,被安排住进了位于亚运村附近的凯迪克酒店1021房间。

  晚上11时,酒店发生火灾。小雪被烧成重伤,10多天后,小雪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的第4天,北京市公安局发布消息称,火灾是从1020房间最先着起的,居住在1020房间的两名男孩事后向警方承认他们曾经在房间内划火柴玩,之后离开了房间。火查专家现场勘察结论也认定火灾是两名男孩玩火造成。

  两名男孩是来自香港的邓永和李熙(化名),因报名参加了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和中保国际旅游公司举办的“北京大学普通话15天游学团”,被安排住在了1020房间,与小雪的房间斜对着。

  死者家属向酒店与两男孩索赔

  2003年12月11日,小雪的父母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凯迪克酒店和两名男孩支付221万元,包括抢救费、医疗费、交通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误工费和精神损害赔偿金。

  昨日,凯迪克酒店的法规处处长郭立志和法律顾问孙宇作为代理人出庭应诉,他们在法庭上没有推脱责任。但他们认为小雪父母应该拿出赔偿金额的计算依据,针对死者而言精神损害赔偿金就是死亡赔偿金,不应该重复提起。酒店方强调事发后他们垫付了20余万元的抢救、医疗、交通等费用。

  香港男孩邓永的代理律师朱博表示,邓永的父母愿意赔偿,但小雪父母提出的赔偿额度太高,无法承受。他还认为,小雪的父母应该最迟于2003年8月打这场官司,该案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朱博还指出酒店墙体不符合消防要求和疏导不力是造成小雪死亡的主要原因,凯迪克酒店应该承担更多的赔偿责任。另外,邓永是跟随游学团来京的,主办方也应该承担监护不力的责任。李熙的代理人随后提出追加活动主办方为第三人的请求。

  昨日,此案未审理完毕,进行到质证阶段后,法官宣布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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