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职工反映用人单位违反法规的事件和行为 维权电子信箱“有诉必查”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04:40 大连晚报 | ||||||||
方便职工反映用人单位违反法规的事件和行为维权电子信箱“有诉必查”首席记者 马野新 本报讯记者昨天从市总工会了解到,为多渠道地倾听职工群众对本单位集体合同签订、履约等情况的意见,更好地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市总工会现在开设了维权电子信箱。他们承诺,对职工反映的用人单位违反法规的事件和行为,做到“有诉必查”。
现在,职工群众只要登录大连市总工会网站(www.dlzgh.org),就会在右边栏发现一个蓝色的“维权信箱”标志,点击进入,就可以写下自己的意见并提交。市总工会人士表示,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将通过适当的方式予以曝光,对投诉的热点问题,市总工会将及时向市委和市政府报告,与相关方面联合予以解决。 另外,市总工会最近还编写了《职工维权指南》,这本小册子里面就职工的基本权利、职工如何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投诉单位的电话和地址等,一一地作了交代。这本小册子首批印刷了3万册,近期将被送到企业、街道、乡镇、社区职工的手中。 市总工会希望以此在广大职工中增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同时吸引广大职工对本单位集体合同签订、履约等情况进行民主监督。 作者:首席记者 马野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