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双方谈判8小时泸州医院答复:“退费缺乏依据”(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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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05:49 重庆晚报 | ||||||||||
医患双方从昨下午15时至晚23时,进行了长达8小时的面谈。医院几位副院长、纪委书记、监察科科长与患者见面。直至近18时,出差回来的院长终于出现在会场。 患者介绍,他们都是去年9月在医院做手术才认识的,术后统统复吸,后遗症大同小异。这批戒毒患者认为:医院在手术合同上指明10%的复吸率,存在欺骗。如今手术未见效,应当退费。 在昨天的数小时谈判中,医院领导班子多次退席,针对患者要求进行讨论,最终答复:医院关于手术成功率的宣传是参考了国内外相关资料,没有虚假成分;患者术前都自愿签订了同意书,书中对后遗症和复吸现象均有说明,术后要求医院退费没有依据。院长:患者可起诉医院 昨晚23时,记者与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院长廖斌进行了简短交谈。 记者:退费缺乏依据是指什么依据? 院长:首先,医疗按服务成本收费,不依失败或成功论;其次,在做开颅手术前,后遗症医院都事先让患者明了,不存在欺骗;要医院赔偿除非患者找相关部门鉴定是医疗事故。全国有20多家医院做过这项手术,目前还没有因术后复吸而退还手术费的先例。 记者:对这部分患者的问题,有无途径解决? 院长:卫生部计划今年11月完成手术戒毒的研究报告,届时对这一手术到底该做不该做,当有定论。如果患者认为医院做手术侵害到他们的利益,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医院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派记者 陈亮/文 周舸/图 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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