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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在户口地办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07:52 北方晨报

  王先生:我从湖北来鞍打工,因与妻子感情不和想离婚,请问在鞍山能否办理手续?

  鞍山市铁东区婚姻登记管理处回复:办理婚姻登记和离婚手续,需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只要王先生和爱人有一方的户口在鞍山市,就可在鞍山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户口都不在鞍山市,则必须回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帮办记者王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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