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高中阶段学校实行跨县(市)招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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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08:06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株洲市教育局昨日出台十条禁令,以规范今年的初高中招生工作。该市规定,全市高中阶段学校实行跨县(市)招生,严禁地方或学校搞保护主义,并明确表示将对违反禁令的学校和个人予以处罚。 禁令严禁学校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从事招生工作,如减免学杂费、降低录取分数线、给学生或家长打红包、请客送礼、给经办人员劳务费、赠送纪念品等;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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