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挥斧一飞刀 抢生意闹出人命 故意伤害还是正当防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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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08:38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王野蛟)俩邻居各自在旅游区开了一家“农家小院”,因为抢生意,双方吵了起来,结果闹出了人命。3月29日,沈阳中法开庭审理此案时,被告人的律师以正当防卫为由,为被告作了无罪辩护。 被告人孙某和被害人张某曾是邻居,两家就隔一条马路。几年前,二人各自在棋盘山地区开了“农家小院”。去年6月1日,孙某和张某都不在家,因为争生意,两家店的老板娘
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孙某提起公诉。在昨天的庭审中,被告人孙某的律师表示,孙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为其进行了无罪辩护。法官根据验尸报告确认,张某是从上至下被刺中的,张某个子高于孙某,孙误伤的说法很难认定。 庭审最后,检察官表示,虽然张某的行为有过错,但孙某故意伤害是成立的,本案的起因是由于双方的不正当竞争引起的,如果双方能诚实经营,这起血案也就不会发生了。记者电话:1330403297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