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车祸丧生,索赔遭到刁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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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08:57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实习生 汪维 周淼淼 通讯员 玄锁 记者 殷学兵)丈夫车祸中丧生,妻子提出赔偿。肇事方却以这位妻子结婚没领证,没资格索赔为由,拒绝赔偿。因此,肇事方被告上法院。日前,玄武区法院经调解,肇事方赔偿受害人妻子10万元。 今年36岁的王兰英(化名)是苏北农村人。几年前,同丈夫离婚的她带着6岁女儿到南京打工,与在锁金村附近一家农贸市场卖菜的安徽男子刘某相识,不久结婚,但没领取结婚
去年12月底,刘某骑自行车在樱陀村附近一路口横穿马路时,被陈某驾驶的卡车撞倒,当场死亡。事后,王兰英找到陈某,要求赔偿。陈某便要王兰英拿出结婚证,证明她与刘某是夫妻关系,否则不好赔。 今年初,拿不出结婚证又得不到赔偿的王兰英将陈某告上法院,索赔各项损失20万元。庭审时,陈某辩称,王兰英拿不出与刘某的结婚证,不能证明双方是夫妻关系,不具备原告资格,要求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 为搞清王兰英与刘某之间的关系,法官进行了深入调查,最终认定这二人是事实婚姻。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编辑 五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