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杀害派出所所长的罪犯被处极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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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09:1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报业网新华社南宁3月30日专电日前,广西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武宣县东乡镇派出所所长刘瑞军遇害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潘保贞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潘保贞押赴刑场处以极刑。 2004年11月27日上午,武宣县东乡镇三多村村民潘保贞与本村村民因民事纠纷发生争吵而殴打他人。派出所所长刘瑞军接到报警后立即到达案发现场,要求潘保贞到派出所接受
2005年初,广西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潘保贞死刑。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复核认为,潘保贞无故殴打村民,不接受公安民警的处理,还持刀将民警捅死,构成故意杀人罪,遂依据事实和法律核准了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记者李嘉) (来源:合肥报业网)n???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