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退货途中破碎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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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09:42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 ||||||||
实习记者 胥欣【金陵晚报法援热线13073491827报道】邮寄过来的化妆品不满意,通过快递公司退寄回去时,发现玻璃瓶装的化妆品破碎。遭遇此事的赵丽打进本报法援热线,询问自己可以要求快递公司赔付损失吗?今年2月,赵丽从金坛一家公司购买了一批价值千元的化妆品。赵丽打开后,发现很多化妆品都没有外包装,对此不满意的赵丽找到当初负责邮递的南京申通快递公司,想让申通公司把这批化妆品再邮寄回金坛。申通公司的员工说这些化妆品都是玻璃装的,属于易碎品,无法邮寄。赵丽认为既然是申通公司快递过来的,那么
律师意见 江苏石城律师事务所的荆全生律师听了赵丽的遭遇后表示,赵丽与申通快递公司建立的是货运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申通公司既然明知承运的货物属于易碎品,就应当对货物的安全运达承担责任。至于赔偿的金额,当事人如有约定,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编辑 晨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