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依法惩处集体盗伐林木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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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11:38 云南日报 | ||||||||
日前,景洪市人民法院对本市勐罕镇勐波村少杰与收度等6对夫妇集体滥伐国有林一案作出一审宣判,以滥伐林木罪分别判处12名被告人2至4年的有期徒刑,分别处予5000元至10000元的罚金。这是迄今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依法查出的涉案人数最多的一起滥伐林木案件。 被告人少杰与收度、波六与王某、阿四土与南某、小追四与开某、小捌二与南某和干才与张某6对夫妇,均系景洪市勐罕镇勐波村民小组农民。2003年11月,少杰等人向勐罕镇政
该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少杰等12名被告人无视国家林业保护法规,擅自到国有林地滥伐、烧毁林木,被砍伐林木面积、数量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滥伐林木罪。 赵汝碧(云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