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风采)从“死”案里挖出证据(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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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12:34 汉网 | ||||||||||
2003年初,武汉某大型企业将20件涉及经济纠纷的卷宗,送到了刘爱军手中。这批卷宗中,很多已过了诉讼时效,成了难以处理的“死”案。 在一份卷宗里,顾问企业与湖北某拆船公司1500元的债务纠纷,已过了诉讼时效。为理出线索,刘爱军对该企业的财务部记录进行了认真核对,并多次到拆船公司查看付款记录。 在查看信函来往记录时,刘爱军发现,拆船公司在一年前收到过一份催款快递。它意味着,该企业曾在诉讼时效期内,向拆船公司追讨过自己的债务权利。 依据相关的民法解释,该企业与该拆船公司的债务纠纷,应以这份快递发出时间为起点重新算起,顺延2年,即到2003年底止。 在法庭上,刘爱军的证据得到了法院的采纳,为顾问企业讨回了1500元债务。 在其余19件卷宗里,刘爱军或调取另外关键证据,或通过民事诉讼追回了财产,或通过刑事诉讼打击了罪犯。最终,为顾问单位挽回了上亿元的经济损失。 (记者陈麒麟 实习生曹静 刘倩周 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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