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粪弹”袭邻居 法院判赔两元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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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16:10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张先生没有想到,“从天而降”的几袋粪便砸在了自家窗外。张先生将楼上的邻居推上了被告席,索赔经济损失一元、精神损失一元。近日,丰台法院支持了张先生的诉讼请求。 张先生与被告刘先生、苏先生是邻居关系。张家住一楼、刘家住二楼、苏家住三楼。2004年10月31日上午9时许,刘先生从自家窗户的安全护栏顶上清理下来几个塑料袋,落在张
法院经审理认为,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被告刘先生从自家窗户的安全护栏顶上清理下来几个装有粪便的塑料袋,现原告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一元、精神损失一元,刘先生对此表示同意,法院应当准许。原告起诉苏先生缺乏证据,不予支持。 作者:孙慧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