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园工程未经环保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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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1:31 新京报 | ||||||||
市环保局正在进一步调查,可能上报环保总局 本报讯(记者马力)本报昨天报道了北京市环保局介入调查圆明园湖底铺设防渗漏膜工程的消息。昨日,调查有了最新进展,市环保局表示,该工程没有经过环保审批。 北京市环保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在媒体报道了这一事件后,环保方面非常重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只要是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在开工前,都必须经过环保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否则不能开工建设。 这位负责人表示,目前北京市环保局正抓紧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将了解这个项目的投资、单位性质、立项及前后审批的过程,以确定由哪一级环保部门参与处理。 如果项目规模等状况达到一定的级别,北京市环保局将把调查情况反映给国家环保总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