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扔秽物 楼下索赔2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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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3:09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楼上楼下本应和睦相处,但是家住丰台卢沟桥某小区的张得(化名)近日却遇到一件堵心的事,有人将粪便装在塑料袋里放在了他家窗外,气得他一纸诉状将楼上邻居告上法庭。 张得与刘某、苏某是楼下、楼上的邻居。张家住一楼,刘家住二楼,苏家住三楼。2004年10月31日上午,张得忽然发现自家窗外多了几个装着东西的塑料袋,还时时散发着一股
经过多次思量,张得决定将楼上的刘某和苏某一起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1元、精神损失1元。在法庭上,张得的邻居刘某承认那塑料袋就是自己扔的,他表示愿意赔偿张得2元钱。苏某认为自己没扔东西,不同意赔钱。 此事经过丰台法院的审理终于有了一个定论,刘某同意张得的起诉事实,愿意赔偿,法院准许。最后,张得打官司所需要的诉讼费50元由刘某负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