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志”遗忘专家医院被诉侵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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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4:06 东方网 | ||||||||
东方网3月30日消息:在上海某医院工作20多年的尤医生,发现医院编写的“院志”专家栏目中,竟然遗漏了他的名字。于是,他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医院补充他的简介。日前,双方在闸北区法院自愿达成调解。 去年9月,上海某医院在院庆时,向应邀参加的代表发放了一本该医院的“院志”。10月,退休在家的尤医生突然接到同事电话,告诉他“院志”中没有他的姓名与简介。一开始
对此,院方表示,因为编发“院志”工作浩大,不慎遗漏了尤医生的名字。但尤医生对此解释感到不满,认为院方的一时疏忽,让他觉得自己几十年来的辛勤工作未得到认可,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他的声誉。为此,要求判令医院将已发放的“院志”收回,在专家名册中补充自己的简介材料后重新发放,并要求院方赔礼道歉,同时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等。 医院表示,事发后院长亲自出面向尤医生道歉,并愿意以勘误方式补救,但尤医生坚持要求“回收重印”,致使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同时,“院志”只是内部流通,没有公开发行,也不存在牟利。因此,不构成名誉侵权。 在主审法官的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由医院负责向有关人员送达“院志重要补充”,明确遗漏了尤医生的名字并表示歉意,同时,承诺在“院志”中补充进尤医生的简介材料。 作者:毛懿 (来源:新闻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