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施工请别扰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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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7:16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 (记者 苏北)在西安市环保局新城分局3月份接到的近200条投诉中,有关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扰民的占80%以上! 在昨日举行的新城区加强建筑工地环境管理动员会上,新城区所有建筑工地的负责人百余人补上了环保一课。会议强调各建筑单位立即按规定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建筑工地噪声污染申报等相关手续,并按要求缴纳排污费,严禁违法夜间施工现象的发生。
据悉,西安市环保局新城分局将对辖区内各工地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检查,对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将责令停止建设,并处5万以上20万以下的罚款。建设项目的施工方应在工程开工前15日向环保部门进行申报,并签订环保目标责任书,对没有按期进行申报的单位,有关部门将依法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各建筑工地的食堂灶要采用清洁能源,不能使用原煤和其他容易扬尘物料,禁止露天焚烧建筑垃圾。 会议还强调禁止夜间(22:00—6:00)进行有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确实需要夜间施工的,严格按照规定提前2天进行申报,并做好安民告示。申报过的,在施工过程中也要避免不必要的噪音产生。在近一段时间,环保新城分局将确保一周2次的夜间集中检查,并按照有关规定在1—10万元的处罚范围内,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未依法申报夜间施工、噪音扰民的行为。 另据了解,从4月份开始,西安市副市长乔征将带队对全市建筑工地进行两个月的集中大检查,重点检查环境保护相关手续和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