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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碾死老汉续:五大疑问还原案件经过(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7:45 华商网-华商晨报
人大代表碾死老汉续:五大疑问还原案件经过(图)
蔡宝芹失去丈夫后一家陷入悲痛之中

人大代表碾死老汉续:五大疑问还原案件经过(图)
  侯建军:43岁,抚顺市兴业机械化运输有限公司董事长、辽宁省人大代表,曾获抚顺十大杰出青年称号。在28日凌晨3时酒后开车碾死一名老汉。
人大代表碾死老汉续:五大疑问还原案件经过(图)
  裘吉:56岁,家住抚顺东洲街,在28日凌晨3时,和妻子带旧电视参加百货大楼以旧换新活动,在大楼门前却惨遭一辆白色“现代”越野车撞倒碾死。

  事件回放

  2005年3月28日凌晨3时30分许,56岁退休工人裘吉在抚顺市百货大楼门前被一白色“现代”越野车追赶数十米后,被当场撞死,司机逃逸。

  3月29日15时,抚顺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3·28”案当事司机侯建军相关背景,并确定侯属于酒后驾车撞人,侯建军于当日上午8时来公安机关自首。目前,侯建军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3月30日,抚顺市的裘吉老汉被撞死已经3天了。

  “悲伤、气愤、担心。”伤心至极的裘吉老伴蔡宝芹用这几个字形容两天来的心情变化。

  “我们对此案件已经召开新闻发布会了,能说的都说了,现在我们仍在调查取证,所以暂时还不能透露关于案件的任何细节。”

  30日,当记者到公安局想进一步了解案件中的一些细节时,抚顺市公安局宣教处于云龙处长告诉记者,“因为媒体近期来的连续报道,使公安的调查取证陷入被动。”

  但记者经过不懈努力,终于从曾参与调查侯建军的人士那里,还原了侯建军撞人始末,破解了“3·28”案诸多疑团。

  揭开侯建军撞人过程

  疑团一:为什么侯建军凌晨3时出现在抚顺站前?


  答案:“请朋友喝酒唱歌”

  侯建军被刑事拘留后交代,3月27日晚上,在一家酒店宴请一些朋友,侯建军承认当时他自己喝了很多酒,喝至午夜之后便来到了一家歌厅开始唱歌。

  大约在次日(28日)凌晨3时左右,侯建军驾驶“现代”越野车才离开了歌厅,朝抚顺南站方向快速行驶……

  疑团二:车内黄头发女子到底是谁?

  答案:“黄头发女子是歌厅小姐”

  此前有人曾向本报记者表示,车内的黄头发女子是侯建军旗下山庄的现任老板娘。

  但根据侯建军的表述,黄头发女子是他在歌厅里找的一个“小姐”,头发染成黄色,大约有30多岁,坐在越野车副驾驶的位置上。当时两人上车后有说有笑,车内还开着音响唱着曲。

  疑团三:为什么追赶直至撞死被害人?

  答案:“最初本想堵住揍那个老头”

  回忆起当时的情形,侯建军称,越野车行至抚顺站前大酒店民主路路口时,差点把过马路的一个老汉(即裘吉)刮碰,副驾驶位置上的那个歌厅小姐冲老汉骂了几句,老汉转头也回应了几句。于是,双方发生了口角。

  这时,侯建军驾驶越野车开始在大酒店门前的栅栏东西两个出口处,追撵在此准备离开的老汉,越野车与老汉先后来回相持了几个回合,始终没有把老汉堵住。

  “堵他(裘吉)的意思就想揍他。”侯建军这样交代。一直没有堵到老汉使侯建军失去了最初的耐心,在心底产生了一股激劲,自己也逐渐丧失了理智。

  老汉终于从东侧的出口逃出,跑到百货大楼前的小空场(妻子那里)。侯建军见到老汉跑了,就突然猛踩油门加快速度,越过马路牙子急速进入百货大楼前空场,将急跑的老汉撞倒之后又驾车回去,轧死了老汉。

  疑团四:侯建军撞人逃逸后去哪了?

  答案:逃离现场再次撞车

  按照侯建军的说法,撞了人后的他当时很惊恐,于是急速驾车离开了站前,朝西方向道街行驶。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小姐看见了刚才发生的这一幕后,曾对侯建军说:“你把那个人给撞了。”侯建军没有理会。

  当越野车行驶到了12道街位置,侯建军把车停下,将小姐撵了下去,并对小姐说:“不准你乱说我撞人了。”小姐下车后,侯建军又朝北方向雷锋体育场行驶。

  侯建军驾车行驶到雷锋体育休闲广场附近道路时,想到刚才撞人的情景,也想到了会有人记住了自己的车牌号,心里非常害怕。在越野车急驶中,侯准备用打火机点枝香烟,结果发生了意外,越野车又冲上了马路牙子,撞到路边的一棵小树上,轮胎爆裂。于是,侯建军被迫弃车逃跑。

  疑团五:为什么逃跑后又回来自首?

  答案:“是前妻让我来的”

  根据侯建军的回忆,他此后打了一辆出租车找到了前妻,把撞人的事件经过都告诉了前妻,前妻听后马上和侯赶紧打出租车来到雷锋体育休闲广场,将侯建军爆胎的越野车又重新启动。侯带着前妻朝望花区丹东路行驶,准备到某地方把车藏匿起来。

  由于爆胎的越野车在行驶中产生热量,致使前轮橡胶车胎溶解,越野车实在“走”不动了,停了下来。

  侯建军在走投无路的时候,前妻做出意想不到的举动,告诉侯建军投案自首吧。

  于是,在28日早上8时,侯建军走进了公安机关去自首……

  抚顺检察院提前介入

  30日,记者了解到,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对侯建军“撞人案”已提前介入调查。

  “在3月29日,检察院派出侦查监督处2名检察官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提前介入此案件,复核定案证据。”抚顺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兰成副处长告诉记者,“一般的案件是在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完成后再移交我们检察院。”

  “检察院之所以提前介入是因为侯的案件很重大、有社会影响。”兰成副处长介绍。

  记者还从检查院了解到,现在侯建军已被关在看守所,侯建军到时候也准备请律师为其辩护。

  另据了解,辽宁省公安厅对“3·28”案件高度重视,正在督办此案件,而在省市人大,记者了解到,两级人大正在对相关问题进行处理。

  案件背后的声音

  抚顺“3·28”案发生后,除了本身事件外,事件背后的一些东西更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对于案件的看法和观点也众说纷纭。

  “侯建军作为省人大代表,知法犯法,其行为的性质相当恶劣,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在记者采访中,很多抚顺市民表达了这样的看法。

  “人大代表是人民选举出来的,应该重视这个荣誉,爱护每一个公民。”市民刘先生对侯建军的行为感到惋惜和痛恨。

  “酒后故意杀人并不能减轻其杀人的罪名,不能把酒精作为开脱罪责的借口,这就相当于一个司机酒后驾车要受重罚一样,本身故意杀人,又是酒后,两条罪名。”在采访中,一部分市民也表达了这样的观点。

  “做好事本身是好事,但不能因为做了好事就掩盖其罪恶的一面。”许多人提出了这样的观点。

  “人大代表也是人,类似侯建军这样的人大代表毕竟是少数。”抚顺市一位机关干部说。

  辽宁绿茵律师事务所主任林波对“3·28”案件作了客观的解释。林波说,如果机动车不是在正常的地方通行,就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如造成人身财产重大损失和伤亡,将追究刑事责任。

  林波说,按公安机关侦查的事实,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无论是交通肇事罪还是其他犯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是可以从轻处罚的。本报记者 姚远 李凭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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