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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不享有继承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7:55 北方晨报

  高女士:我还在怀孕,想知道肚子里的胎儿是否具有继承权。

  辽宁钢城正大律师事务所的潘士江律师回复:胎儿不享有继承权。“如果被继承人留有尚未出生的胎儿,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应当为该胎儿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所保留的遗产份额,一般应等同于各继承人所取得的遗产份额的平均数。”但只有等到胎儿活着出生成为婴儿时,他才能取得遗产。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则为该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仍然作为
被继承人的遗产,由被继承人的其他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继承。帮办记者杨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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