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抢车害的哥 四歹徒过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8:21 沈阳晚报

  本报讯(记者王野蛟)凶残的歹徒抢了出租车后将司机杀害,因害怕尸体被发现,竟再次跑到现场将尸体焚烧。3月30日,沈阳中法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指控,被告人李春辉、付良贵、赵长亮、李宝森因欠所住旅店食宿费而预谋抢劫。李、付、赵三人携带螺丝刀等工具,于1997年6月2日15时许,窜至阜新县城,租乘被害人高某驾驶的红色夏利牌出租车,李、付二人持螺丝刀逼住高某,李春辉将司机捆绑后,塞进车
的后备厢。高某反抗时,李、付两人用石头猛砸其头部,又用螺丝刀猛刺其颈部、胸部,致其死亡。随后,抢走出租车及被害人身上100余元现金。

  2003年1月8日,李春辉携带一把尖刀伙同柴红纯窜至沈阳长客西站附近,租乘司机于某的出租车。当车行至于洪区沙岭镇砖厂附近时,二歹徒凶相毕露,柴红纯从后面搂住于某的脖子,李春辉持刀逼住于某,将于某挟持到一砖厂砖窑内,李春辉持刀将于某扎死后,二歹徒抢走于的捷达出租车一辆、诺基亚8250型手机一部和1000余元现金。事后,柴红纯得知于的家属寻找于某,便指示李春辉赶至案发现场焚烧于的尸体。

  法庭上,被告人李春辉对指控罪名供认不讳。休庭后,法庭宣布择日宣判。记者电话:13304032978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水蓝幸福
海螺爱情精彩图片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