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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元债务裂解兄妹情,父亲旁听席上直喊“作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8:37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记者 陈菲【金陵晚报报道】 方老汉是一位个体建筑工匠,在业内摸爬滚打了几十年,把自己的一双儿女也带出搞建筑相关的业务。精明的方老汉知晓“人能一齐穷,不能一块富”的道理,为避免日后纷争,让3人均搞“独立核算”。方老汉接点小业务,儿子方正刚负责承建房屋,女儿方正梅主管建材商店。开始倒也相安无事,可时间一长,不该发生的事发生了。

  庭审直击

  (2003年8月,方正刚承建厂房时,在方正梅处购买材料,没有直接付钱的他向妹妹出具了一张欠条,注明欠款2万元。事后,妹妹多次催要,哥哥在支付了4000元后,就没了动静。为此,兄妹二人扯破了脸,妹妹一纸诉状将哥哥告到了溧水法院。不想,心急的妹妹在诉状中写错了一个数字,此举使得兄妹二人大闹法庭。)妹妹:他在我这拿了2万块的货,2004年3月5日还了4000元,我打了收条。后来他就一直推外面的款子没催回,到现在都不肯还钱。哥哥:2004年2月5日,我还还过钱,给了你4000元,你还打了条子给我呢。我现在就向法庭出示你所打的收条,也请你看看。扣除此款,我只欠你12000元。(接过方正刚的收条后,方正梅一下子愣住了。嘴里轻声念着:“他明明是还了我4000元呀,怎么变成8000元了呢?这收条也没错,是我签的字。这是怎么回事啊?”片刻后,方正梅突然扯开了嗓子。)妹妹:我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了,是我在写诉状时因急躁而记错了,误将2004年2月5日,写成了2004年3月5日,正好被他钻了这个空子。(此言一出,兄妹二人立即开骂起来。哥哥说妹妹满口胡言,妹妹称哥哥掉进了钱眼,一心想着赖账。争吵中,仅有的一点亲情荡然无存。由于双方情绪失控,法官不得不宣布休庭。休庭期间,兄妹二人同时要求旁听的父亲为自己作证,看着一双儿女为钱闹到这个份上,方老汉直摇头叹气,拒绝为任何人作证,嘴里直念:“作孽呀,作孽。”)

  法庭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关于欠款数额,哥哥称除诉状所认可的4000元,另于同年2月5日付款4000元。对此,妹妹表示哥哥只付了一次款,因所打收条在哥哥处,导致对付款时间记忆错误,书写诉状时将时间写为2004年3月5日。因哥哥对其主张共付8000元未提供其他证据予以证实,根据日常经验法则,法院认为妹妹的陈述可信度更高。综上,判决方正刚欠方正梅货款16000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面对此判决,方正刚没有提出上诉。(文中人物系化名)(编辑 五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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