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女幼师勇追飞车贼被害 家属向凶手索赔56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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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8:55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据千龙网转引青年时报消息:“多好的姑娘儿呀,被那个抢包贼给害了!”昨天下午2点多,中河中路源茂里三弄的几位大妈聊起了天,她们时悲时喜。那个“姑娘儿”就是幼师黄莉,5个月前,她途经这里时被飞车贼抢包,并拖倒在地而猝死。 那个飞车贼名叫陈明远,21岁,山东人。就在几个小时前,陈明远被押上被告席,因涉嫌抢夺和抢劫两罪,接受杭州中院的审判。黄莉的父母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之诉,索赔死
被告劣迹斑斑 陈明远虽然年纪不大,但是飞车抢夺的老手。起诉书上,列举了他向警方交代的8项抢夺劣迹,时间是去年7月30日到10月11日。另一项被控抢劫,因为抢黄莉的包,并抗拒抓捕,当场用暴力致黄死亡。 去年10月11日晚上8点左右,黄莉和朋友沈小姐骑车经过源茂里三弄,准备赶往望江门。陈明远骑了一辆自行车,从她身边飞驰过去,拎走了她车筐里的包。“抢劫啦!”黄莉惊恐地大叫,和沈小姐追了上去。 起诉书上说,黄莉追上了陈明远,并拉住他的衣服,但他抗拒抓捕,加速骑车,将黄莉带倒在地。黄莉被送往医院抢救,不治而亡,年仅23岁。 经鉴定,黄莉属胸腺淋巴体质基础上的猝死,这起事件诱发了她的死亡。据悉,该病是运动性猝死的一种,全世界都少有发生。 死者家属要求索赔56.7万 陈明远被控抢夺和抢劫两罪,但庭审中他避重就轻。他说,8项抢夺案他认的,但抢劫案有异议。 陈明远承认,他抢人家的包是为了钱,因为他家里太穷。但那天抢黄莉的包时,黄莉来追他,并没有抓住他的衣服,他也没有把黄莉拖倒在地,骑车离开时也没有发现黄莉倒地。这不属于抢劫,而是抢夺。 陈明远的父母,从山东为他请来两个律师,来到法庭为他辩护。 此时,黄明远应该非常清楚,黄莉的包内只有3张CD碟片与一本小说等物,值不了多少钱,如果犯抢夺罪,最多判10年刑;如果是抢劫,可能命都没了。 黄莉的父母请了杭州著名刑辩律师姚健彪做诉讼代理人。庭审中,姚健彪指出陈明远犯了抢劫罪,应当判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同时,向陈明远索赔经济损失56.7万余元。 被告的辩护律师差点挨揍 庭审的焦点是,陈明远抢了黄莉的包,诱发了黄莉猝死,要不要定陈的抢劫罪。而且,黄莉的死因,也成了划分陈明远犯罪性质恶劣与否的标准。 检察官和姚健彪都指出,黄明远用快速交通工具抢包,实质上是一种暴力,使被害人不敢反抗或自卫。抢夺和抢劫的区别在于,是否对被害人存在危险性,而不在于是否对被害人采取主动和明显的攻击。 陈明远的辩护律师说,黄明远只构成了抢夺罪,不是抢劫罪。因为他没有实施暴力,他只是逃跑的力,而不是强加于被害人的力。黄莉猝死,是意外事件,属不可预见或不可抗拒。 对此姚健彪提出,尸体照片上后脑有明显受伤痕迹,黄莉的死应是脑干受损,应申请重新鉴定(未予获准)。 黄莉的父母和亲友都来旁听,庭审结束后,他们认为陈明远辩护的两名律师说得不对,气愤地上前去责骂,还差点打起来,被及时法官和法警劝开。 年轻女幼师勇追飞车贼被害 家属向凶手索赔56万 作者:曾建宁 钟法 (来源:千龙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