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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施工环境不达标严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9:13 黑龙江日报

  本报30日讯谁再让农民工在不安全的施工环境中工作、在恶劣的环境中居住,将受到有关部门的严厉处罚。今天,为保障民工生活居住环境及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哈尔滨市建设安全监察站下发了《关于改善施工现场农民工生活环境强化文明施工工作的紧急通知》。

  据介绍,目前哈市建筑工程已陆续开工,其中一部分工程施工管理混乱,不能保证施工现场农民工起码的生活和作业条件。为此,哈市建设安全监察站下发了紧急通知,对各区
、县(市)、开发区建设局,在哈施工单位提出要求:不得在尚未竣工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宿舍内净高不准低于2.5m,室内通风良好,对农民工的居住环境做出了具体要求。食堂要符合卫生要求,有卫生责任制,设专人管理;炊事用具要做到清洁卫生;食堂要有防四害措施,炊事人员要持健康证上岗。施工现场要设符合卫生标准的就餐场所;要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淋浴室;要设厕所,并有专人清扫管理;要设医疗室和保健箱,并配专(兼)职卫生人员;要经常对现场的食堂、厕所、宿舍、办公室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保证生活和工作设置有良好的卫生状况。

  各建设局要对辖区内工程存在的文明施工差,不能保证施工现场农民工生活和作业条件的要立即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力或顶着不办的在建工程,要予以严厉处罚。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哈市建设安全监察站将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抽查。(黑龙江日报)

  作者:董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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