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造房老兄妹反目 20年前约定口说无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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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10:38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一对老兄妹,因为“利益”冲突,一怒之下翻了脸,50多岁的妹妹将60多岁的哥哥告上法庭,他们的矛盾源于一间借名义建造的房子。江阴市法院近日进行了反复调解,虽然双方最后达成了协议,但兄妹反目造成的阴影难以弥合。 赵敏琴(化名)是澄江镇村民,20年前已出嫁的她户口仍然留在娘家,按照当地政策,可以申请宅基地建造自己的房子。年长的哥哥赵敏华(化名)在征得妹妹同意后,以妹妹
老兄妹俩原本一直和气相处,赵敏琴的丈夫多年前已去世,从企业退休后日子过得不错,儿子媳妇和她本人有自己的房子。近年来江阴的大拆迁大建设让她动了心思,农村那房子也可折价10万元左右或者拿到相同面积的商品房后再出售。靠为别人踩三轮车过日子的老兄对于自己的妹妹出尔反尔十分反感,他认为这是20年前的约定,怎么说推翻就推翻了呢。 双方争议的焦点为:赵敏琴认为她当时是出资委托赵敏华建房,该间房屋产权应当归她所有。而赵敏华认为,建房前赵敏琴同意将宅基地转让给他,造房时赵敏琴并未参与,也未出资,房屋建好后也一直由他使用,产权应当归其所有。谁有理谁举证,然而兄妹俩都口说无凭。法官经过审理后认为,此案件主张调解。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该房屋归原告赵敏琴所有;赵敏琴向赵敏华支付房屋归并款5万元;案件诉讼费用1000元,由原告赵敏琴承担。 (宋超张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