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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每年雷暴日数近50个 “雷公”去年“作案”200起 防雷未过关:住宅建筑不得交付使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10:38 江南晚报

  本报讯记者郜国毅报道 从明日起,《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正式施行。这标志着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已步入法制轨道,新建住宅等建筑物防雷装置未经过设计审核的不得投入施工,未经过竣工验收的不得交付使用。

  否则,可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无锡地区属雷暴多发地区,市气象部门介绍,历年平均有37个打雷日,最多的1963年共出现了59个打雷日。近些年,锡城建筑不断“长高”,计算机和各类通信等弱电设备使用日益普及,吸引了更多的“雷公”。近10年,平均每年雷暴日数已增加到近50个。去年,全市有6人遭遇雷击身亡,居民、单位向市有关部门申报理赔的雷电灾害故事有200多起。

  气象专家介绍,楼房内使用的电器设备对感应雷最有吸引力。

  近年来,市区发生的雷击灾害,有90%属于计算机信息网络、通信等弱电设备因雷击造成损失。但提起“防雷”,在大多数人的观念里以为就是安装避雷针。防雷专业人员指出,这是一个误区。无锡的雷灾事故主要是直击雷和感应雷引导引起的。直击雷是指雷电直接击在建筑物构架、动植物上,对此装避雷针是有效的;感应雷是指雷电放电时在附近的金属导体上产生静电感应和电磁感应,引发易燃易爆物品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去年,市区一办事处办公楼只做了防直击雷措施,在室外的监控摄像枪由于雷电波侵入两次被损坏。

  昨天,市气象局发出了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所有防雷设计单位必须具有国家颁发的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证书,严格按防雷规范和上级防雷机构有关规定设计,否则不予审核通过;所有防感应雷装置必须使用经市级防雷机构登记备案的产品,安装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和资格,否则视为不合格产品,责令拆除,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严把验收关,工程竣工后没有防雷装置总验收报告的,建设部门不予办理验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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