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律师协会呼吁律师需要安全执业环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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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10:43 法制日报 | ||||||||
广东接连发生两起律师执业时被殴事件,广州律师协会向社会呼吁 律师需要安全执业环境 本报记者 邓新建 法制播报记者 邓君 本报通讯员 钟睿
今年3月17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法院门口,正步入法院准备参加庭审的李和平律师及当事人突然遭到三名不明身份的歹徒袭击,两人均被打成轻伤致使不能参加当日开庭。而另一名律师分别于去年2月18日晚上及12月20日早上两次遭到尾随的歹徒袭击,并因伤卧床一个多星期。该律师称,两次被殴打前都有可疑人上其办公室踩点或者通过假装案件咨询等形式看相认人,目前,该律师仍经常受到不明电话威胁和骚扰。 两位律师被打后分别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目前,案件仍在调查处理中。 广州市律师协会负责人为此在约见记者时表示,这两起律师被打案都是在律师执业期间,使用恐吓、威胁、伤害等手段,以期达到该律师不能代理并警告其他律师不要触及此案的不法目的。 广州市接连发生的这两起律师被殴打事件,都对律师的身心造成了严重伤害。这两起事件在律师行业内引起了很大震动,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爱斌指出,律师因其职业特性,需要接触不同的案件、不同的当事人,律师的职责就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律师履行职责却在执业过程中被打、被恐吓,为进步、文明的社会所不齿,我们要求有关部门严惩凶手,保护律师的执业安全。 被打的李和平律师对记者说,律师是法律工作者,在执业过程中受到人身侵害时,都会在第一时间拿起法律武器,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但当前司法机关对此只能作为一般性的遇袭、被打事件进行受理。对此我们很无奈,我们十分希望有一个安全的执业环境。 据记者了解,1990年9月7日通过的《第八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对保证律师履行职责作出了相应措施;各国政府应确保律师能够履行其所有职责而不受到恫吓、妨碍或不适当的干涉;能够在国内以及国外旅行并自由地同其委托人进行磋商;不会由于其按照公认的专业职责、准则和道德规范所采取的任何行动而受到或者被威胁会受到起诉或行政、经济或其他制裁。律师如因履行其职责而其安全受到威胁时,应得到当局给予充分的保障。 广州律师协会负责人也引用该《原则》,希望相关部门给予切实的保障,并呼吁相关的律师执业保护法规出台。同时,该负责人强烈谴责了不法分子殴打律师的行为;呼吁当事人各方要正确理解律师依法代理的职责。该负责人强调,如对律师有任何意见,可向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反映,不应采取任何违法、过激的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