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视镜被撞坏,报警过后上演索赔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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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11:08 南京报业网 | ||||||||
通讯员 锁法 金陵晚报记者 毛蕾【金陵晚报报道】 庭审直击李司机:去年11月一天上午,我送一个客人到南京火车站。回头的时候,被他(王司机)拦下,硬说我的车把他的后视镜碰坏了,但我认为那个镜子不是我碰坏的,他就报了警。交警来了,在我的车上没有发现碰刮的痕迹,就让我们先把车停到停车场,然后再做痕迹鉴定。可3天后我去停车场,发现只有我的车在停车场,再查记录才知道,他当天就把车开走了,并且不要求交警部门处理了。我认为,这个交通事故根本就不存在,他却“害”我3天不能营运,这个损失理应由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由于李司机在撞坏别人的后视镜后,拒不承认自己的行为,才会导致产生纠纷。因此车辆停运3天而造成的损失,应当由他自己承担。法院驳回了李司机的诉讼请求。(编辑 五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