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站内购物难索发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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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11:40 黑龙江日报 | ||||||||
29日13时许,记者进入第二候车厅,在二楼的售票处左侧,就有一个标有“食品、烟酒、公用电话”的小商亭。一问价才知,无论是饮料还是小食品,都比站外贵一些。记者在此买了两袋瓜子和一瓶饮料共消费了12元钱,可当付完款后问是否有发票时,一位售货员说食品都没有发票。 记者又从此向前走进了第一候车厅与第二候车厅之间的大通道,在通道两侧,各类商
李代桃僵能报销 在哈站内买食品没索要到发票,买小商品也很难获得发票。当日14时30分许,记者走进了站内大通道一侧出售“俄罗斯旅游用品商行”的商亭。两位同样带着“哈铁商贸公司”标志的服务员正在向一位女旅客推销商品。在表示对一件小商品很感兴趣后,记者先是询问是否有发票,售货员回答说没有,不过可以给等值的另一种发票。随即,这位售货员取出了一沓“黑龙江省服务业定额统一发票”。就这样,记者交款后换回了50元的“黑龙江省服务业定额统一发票”。 在另一家站内的书店,消费了15元的记者同样没有得到发票。 据有关部门人员解释,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购货凭证主要有三种形式:发票、购货小票、信誉卡。不论商业惯例是否要求出具,只要消费者认为必要而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都必须出具。经营者不履行此种义务,消费者有权向工商、税务等部门检举、揭发,强制其发行,并予以相应的制裁。(本报记者张磊文/摄) 核心提示:铁道部财务司早在去年10月28日就下发过一则《关于重申在铁路 站车向旅客供餐及出售商品必须提供发票的通知》,要求“在站车出售饮料和小商品等应及时提供发票,应依法交纳税金”。然而记者于29日实地采访了哈站内的部分商服后发现,竟没一家能提供出正规的发票。(生活报) 作者:张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