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收取电影费合理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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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11:43 黑龙江日报 | ||||||||
哈尔滨市呼兰区的部分学生家长来信询问,全区中小学生每年要交10元的电影费,这项费用收费卡上名为“大型文体活动”费,这样做合理吗? 哈尔滨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处处长陈修林解释说:根据哈尔滨市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联发200411号文件精神,可以向学生收取文化体育活动费。文化体育费是指学校用于组织开展集体文化体育教育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成本收费,不得盈利,收支公开。活动项目和
来信反映的电影费属于“文化体育活动费”范围内,该项收费按规定是合理的。(黑龙江日报) 作者:桓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