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存包被误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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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15:11 中国宁波网 | ||||||||
记者顾霄扬通讯员林海燕 宁波晚报讯前天,经宁海工商分局12315申述举报中心工作人员的调解,宁海某商场超市同意分别赔偿消费者葛某和单某人民币1500元和1000元,一起因商场工作疏忽而引起的顾客皮包被误领纠纷圆满结束。
3月22日,消费者葛某和单某在宁海某超市买东西时,按商场规定,将一只随身携带的皮包寄存在商场服务台寄存处,换取了一块6号牌子。等他们回来取包时,发现自己的皮包连同包内价值近5000元的物品都不见了,才晓得包被别人用同样的6号牌子取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