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特大跨国走私贩枪案开审 3人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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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15:58 中国广播网 | ||||||||
中国广播网西宁3月31日消息(记者罗占祥)3月30日,青海省特大跨国走私贩卖枪支案一审在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主犯马生辉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马乙拉四、杜成海两罪犯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赵正海被判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1993年,马生辉在巴基斯坦卡拉奇学习期间,伙同犯罪嫌疑人马麒从一个叫“恰恰”
2003年11月,杜成海出资9万元,伙同马启祥从谭振明处购得仿“五四”式手枪20支藏于家中,并约马乙拉四到自己家里看枪。马乙拉四伙同赵正海一起去杜成海家看枪,后马乙拉四将其中3支枪以每支9000元卖给他人,所获赃款由各参与人均分。其余17支由马乙拉四、杜成海、赵正海及马启祥分得后,分别销售给他人。 2003年10月,马乙拉四又认识了四川籍人王定生,至2004年初,马乙拉四与王定生电话联系买卖枪支事宜,后王定生携款至西宁从马乙拉四处购得6支仿“六四”式手枪带回四川转卖给他人。2004年2月,四川籍人杨洪又经联系赴西宁从马乙拉四处又购得8支仿“六四”式手枪和30发子弹带回四川出售给他人。 海东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乙拉四、杜成海、马生辉、赵正海无视国法,以非法牟利为目的,进行非法买卖枪支,其行为均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遂作出上述判决。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肖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