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复试最低分数线公布(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1日00:43 新京报 | ||||||||||
本报讯(记者郭少峰)昨天,教育部划定了今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线,200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工作结束,各招生单位将于4月上旬陆续进行复试工作。其中北京大学等34所高校仍然进行自主确定进入复试分数线试点工作,这些高校目前已各自确定了分数线,并正在安排考生进行复试工作。 B类考生:报考重庆、四川、陕西3省(市)招生单位的考生;或者目前在该地区工作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考生。 C类考生:报考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0省(区)招生单位的考生;或者目前在这些地区工作且定向或委培回原单位的考生。 照顾专业(一级学科):力学[0801]、冶金工程[0806]、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水利工程[0815]、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矿业工程[0819]、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兵器科学与技术[0826]、核科学与技术[0827]、农业工程[08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