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老总涉嫌挪用公款300万 受审时称一切为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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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1日01:09 信息时报 | ||||||||
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身为公司老总,为谋取高额利息,与同在公司任职财务经理的情人一起,将用公司名义借来的300万元不声不响借出,由于最后只收回了50万导致罪行暴露。昨日,黄埔区某货运代理公司原总经理段某涉嫌犯挪用公款罪出庭受审。在庭上,他翻供称一切为公,非为私利,而检方则以其曾经的口供和情人证言,试图证明其在隐瞒上下,偷借巨款。
10年前私借款昨被控出庭 据检察机关指控,现年50多岁的段某曾在港务局工作。1993年3月到1995年3月,他出任黄埔区某货运代理公司总经理。1994年9月,其好友也是公司经营者的杨某以经营为名向其借钱,并答应可给予高额利息。段某随后以公司名义,劝说港务局借出300万,并在公司账外另立了个账户,未经其他负责人和总公司领导的同意,也未签协议,就通过银行转贷给杨某,约定借期4个月。 4个月后,港务局除收到50万元本金和30多万的利息之外,其他全无。段某随后也被安排离职。在得知钱收不回来时,为掩盖其牟取私利的目的,段某在1995年初补了一个与杨某的租船协议。但其后经调查,这个协议是虚假的。2004年4月31日,警方将杨某逮捕。 庭上翻供大谈一切只为公 昨天出庭受审的杨某戴着眼镜,已是满头白发,但声音洪亮,语言清晰,长篇大论,以至法官不得不提醒其要直接回答问题。 而当检方询问其借款是为公还是为私时,他一改曾经的供述,而是说“我当时第一次戴上政府的手铐,心里发慌,而且已经十年过去了,所以没能准确清楚的交代”。随后,他竟称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缓解公司经济困难。 情人财务揭发其故意隐瞒 那么这么一大笔钱,段某何以能不声不响地从公司支走,并在银行另开账户呢?原来,据段某交代,该公司的财务经理周某(化名)是他的情人。据周某供述,她与段某1986年相识,并在公司成立时,被段某招入公司任职财务经理。公司的注册资金也不过100万元,按规定,凡是超过10万元的款项出入都要上报到总公司批示,并经其他公司负责人同意。段某之所以不让她声张,就是在故意隐瞒。 而检方随后提交段某曾在公安机关所做的口供,期间他曾供述称,他与周某是情人,关系非常好,其曾告诉过周某,账目如果不在公司周转,若有盈利,一起出去玩也有钱花。 目前,本案正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一步审理中。 | ||||||||